“3.15”“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(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’ rights)。1983年,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、获得产品正确资料、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。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,1987年9月,中国消费者协会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。
2023年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主题是:“提振消费信心”。此次活动旨在全面促进消费,着力扩大内需,推动高质量发展。
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
1.安全保障权。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。
2.获悉真情权。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
3.自主选择权。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。
4.公平交易权。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
5.依法求偿权。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。
6.依法结社权。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。
7.获得知识权。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。
8.维护尊严权。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,享有其人格尊严、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。
9.监督批评权。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。
消费者权益的自我保护
1.明白自己的权利
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产品质量法》、《民法典》等法律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,主要享有以下权利:安全权、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、求偿权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、获得知识权、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。
2.不忘索要发票
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,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。因此,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。除此之外,还有保修卡、信誉卡、产品使用说明书、产品合格证、警示标志等凭据,都要保管好,以备急用。
3.牢记维权时限
根据国家《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,国家对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时间做了如下规定:
(1)“7日”规定
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、换货或修理。
(2)“15日”规定
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。
(3)“三包有效期”规定
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。在国家公布的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,如电视、冰箱、自行车、空调、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,整机分别为半年至1年,主要部件为1至3年。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的时间,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发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(4)“30日”和“5年”的规定
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。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。